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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将三审|提高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

发布时间:2022-04-19 10:17:55 阅读量:151 0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拟审议法律草案的主要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突出就业导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二是,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三是,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贯通。四是,进一步明确扶持措施,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其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五是,提高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六是,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

      臧铁伟表示,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贯通方面,修订草案主要作了以下规定:一是,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二是,增加鼓励支持普通高等学校开展职业规划指导的内容。三是,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四是,增加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汇总发布实施职业教育的学校及其专业设置、招生情况等信息,提供查询、报考等服务。五是,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

      同时,在保障享有平等的升学就业机会方面,修订草案规定:一是,明确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二是,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三是,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来源:中国民办职业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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