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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网公布2022版一建资格考试介绍和专业对照表!

发布时间:2022-04-12 12:12:10 阅读量:99 0

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2022版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介绍,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2〕111号)以及《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

一、实施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科目介绍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

三、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专业对照表:分类

     98年-现在专业名称、93-98年专业名称、93年前专业名称、本专业(工程、工程经济)、土木工程、矿井建设、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城镇建设、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饭店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信息与电子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微电子技术、半导体物理与器件、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矿物加工、选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应用地球化学、地球化学与勘察、应用地球物理、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勘察工程、探矿工程、测绘工程、大地测量、测量工程、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学、地图制图、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海岸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热能与动力工程、热力发动机、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流体、压缩机,水力机械、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能源工程、工程热物理、水利水电动力工程、冷冻冷藏工程、制冷与冷藏技术、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冶金物理化学、冶金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规划与管理、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农业环境保护、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金属压力加工、粉末冶金复合材料、腐蚀与防护腐蚀、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其他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管理或经济专业

注:⒈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⒉为便于考核认定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的确认,对“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进行了划分,供申报和审核考核认定条件时参考。其他专业的具体范围由建设部、人事部确认。

四、报名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免试级别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六、其他事项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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